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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如下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一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是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是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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